我市为75万老人发放2500万元红包
春节前发放到位 将由专人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
12月28日,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我市2012年度农村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已经启动。据预测,2012年春节前,市、县两级将为7.5万余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救助金近2500万元,让老年人过个好年。
根据《东营市农村老年人生活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全市统一的救助范围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年满75周岁、无固定养老金收入的农村老年人。救助标准为:年满75周岁、未满90周岁的,每人每年360元;9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年960元。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1的比例承担。为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改革发展新成果,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将救助年龄降低到了70周岁,根据县区自身实际,为70周岁至74周岁的农村老人发放240元至360元不等的救助金。广饶县、垦利县、河口区还将城镇非离退休人员一并纳入救助范围,参照农村老年人救助标准为老人发放救助金。
根据工作安排,2012年度农村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村为单位,在2012年春节前,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老年人手中,不允许乡村干部、子女及亲属等人代领代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将由基层政府安排专人***发放。
截至2010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9.24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5.8%,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百岁及百岁以上老年人已达43人。为关爱老年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惠老政策措施,我市老年人免费乘坐中心城区内公交车、免费进入政府兴办的旅游景点,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义务,70岁老年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承担,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查体等,使广大老年人共享了改革发展的新成果,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社会稳定。(李炳忠 许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