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全市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0年4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现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校园电气线路敷设、老化以及电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进一步严格电器设备购置标准和安装管理程序,排查整治电气使用维护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校园使用电器产品质量的全面提升,实现校园电气线路、设备管理维护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对学校现有电器产品和电器线路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未配备专业电工或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领域电气综合治理。要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单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设备的电气综合整治。针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存在的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电路老化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加强学校电器安全使用管理。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切实加强校内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校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巡查,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的能力。规范学校电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严禁采购使用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器产品。
(四)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介,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教育,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将电气安全知识作为师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号召师生购买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电气产品。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案、要求等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底至2017年10月底)。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排查电气产品及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同时存档备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底)。各单位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依法开展排查整治,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气产品,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2018年12月底前,各单位要按要求全部排查整改一遍;2019年,要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巩固综合治理成效;2020年,要对综合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建立完善电气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务求治理实效。
(二)全面摸排。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校内电气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隐患责任和隐患预案,实现闭环管理。
(三)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通过各类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营造电气火灾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协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好公安、消防、住建、安监、质监、工商、电力等部门组织开展各种检查、督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行合力。
各单位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于2017年8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2017年10月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底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1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孔祥璐,联系电话:8326626,电子邮箱:aqb5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