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告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7月24日至27日在济南举行。本次会议允许公民申请旁听。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为:学习贯彻中共山东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山东省法律援助办法(草案修改稿)》、《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油区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废止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青岛市三件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2007年全省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议案;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山东省2006年财政决算和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06年省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诀议;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山东省2006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等。
按照《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的有关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户籍在山东或者户籍不在山东但在山东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除外),可以于会议举行七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所在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民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时间:自公告之日开始,至7月18日下午4时截止)。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咨询电话:86082174。
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受理公民旁听申请的部门及联系电话: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8331129;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