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对纳税人进行信用评定
为了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最近,高青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对全县的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评定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到“一个广泛”、“两个明确”和“三个加强”。“一个广泛”,即向纳税人广泛宣传评定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和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两个明确”,一是明确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国税、地税部门联合成立了县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并分别下设办公室,负责A级纳税人的初审评定和B、C、D级纳税人的评定等工作,二是明确评定的具体办法,其中对国税、地税共管的纳税人,由属地国税管理分局、地税分局共同负责宣传发动和基层审核工作。“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国税、地税之间的合作,确保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惟一性;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评定工作的社会认同度;三是加强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根据评定结果建立纳税人纳税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