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大措施积极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我县现有女职工8929人,组建女职工组织216家(包括女职委和女会员小组),已发展女会员8746人。为了切实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平等协商在依法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中的作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按照市总的安排部署,今年女职工工作的重点就是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工作。县工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克服困难、创造条件,认真准备,分类指导,积极开展首批合同签订工作。经过提前宣传,层层发动,认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全面调查分析企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状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实际问题,草拟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征求意见稿。二是以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女职工的意见、建议,不断充实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三是专门组织各企业参与协商的女职工代表,举办了专题培训班,提高其协商水平与技巧,确保协商顺利成功。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县总工会及女职委经认真研究分析,决定在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经济体制企业中,各选取5个单位作为试点,结合各企业实际和女职工的需求,加强分类指导,完成全县集体合同企业3/2的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工作,选取确定山东兰骏纺织集团(国有控股)、第一油棉厂(集体企业)、侨牌集团公司(私营企业)等企业作为首批试点,今年8月底前完成签订工作试点任务。截止目前,全县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企业已达35家。
二、强化措施,加大协商力度,全面推广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合同的协商与签订工作。近年来,随着工会组织建设、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我们要求部署,凡新建企业工会,必须全部签订集体合同。自今年开始,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全县企业中,重点突出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针对纺织服装、餐饮服务、地毯织造等企业女职工比较为集中的行业,积极试行行业性专项集体合同。鉴于各镇零小企业较多、非公有制企业分散的实际状况,县总指导督促由各镇工会出面,与各企业签订区域性专项集体合同,对零小非公企业进行全面覆盖。今年计划以集体合同的续签为契机,全面推广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工作。协商中,广泛争取女职工的意见、建议,围绕集中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女职工反映最强烈、权益问题最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如:女职工“五期”保护及待遇落实问题,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问题,男女同工同酬、平等受教育问题等等,不断充实完善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切实从源头上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合法权益。
今年是全市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建制年。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积极推进这一重点工作的开展、落实。并准备在适当时机,到此项工作开展好的兄弟单位和地区学习参观,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与推广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女职工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促进我县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