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西宁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通过部级验收
9月17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西宁市自被列为全国的土地二级市场试点以来,积极开展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在创新、完善、提高等方面开展试点改革,取得积极成效。自然资源部近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二级市场试点验收会,我省西宁市试点工作顺利通过部级验收。
验收组认为,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有关要求,试点工作组织得力,推进有序,按时完成了试点各项任务。据介绍,自2017年2月西宁市被列为土地二级市场试点以来,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机构、安排了专职人员。为有效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西宁市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关键环节、运行模式、交易监管、部门协作等方面统筹深化改革工作。借助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转让、出租、抵押等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土地所有权人权益,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在推进旧城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转型、企业改制涉及土地处置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撑。
据了解,截至目前,西宁市累计办理土地转让5宗,面积21.9公顷;土地抵押44宗,面积415.6公顷,担保金额234735万元;划拨用地租赁35宗,面积1.3公顷,收缴租赁费用335.26万元。(邢曼玉 康维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