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贯彻落实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方法
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1日实施。新《办法》的变化概括起来是“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
据介绍,“五取消”指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四调整”指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调整现场核查内容;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四加强”指加强许可档案管理;加强证后监督检查;加强审查员队伍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
目前,新《办法》实施处于过渡阶段,我县按照《山东省食品生产许可过渡期有关工作说明》严格执行。(董兆云 薛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