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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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区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调整淄川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通知》,对我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予以调整。
对因遭遇大病、车祸、溺水、火灾等突发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且具有一定基本生活条件的临时困难家庭,原则上给予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2400元。同时,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审批机制,对于情况紧急、急需救助的,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核审批时限,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办相关手续的办法,切实有效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 (马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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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3:48: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