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加强安全工作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县教育局大力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加大投入,提升水平。局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工作做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加强管理,教育局组建了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室—安全科,配齐了办公设备,购置了***机、照相机等检查用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学校明确了安全责任分工,调整了安全管理员、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建立了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综合治理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全县共有78人参加了各类安全培训,54所学校(园)共组织开展消防和逃生自救演练120余次,参加人员累计达12万人次。同时加大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提升了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点面结合,重点整治。开展了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集中进行整治,全县共排查整改隐患75处;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加强学校自备车辆和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与消防大队联合,对九所学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进行整治;对周围有建筑工地和有生产经营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学校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开展了冬季安全集中检查,对全县中小学(园)进行了全面检查、量化,并对各校的安保、宿舍管理进行了夜间重点检查。
建章立制,责权分明。成立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学校安全工作包干责任制。下发了《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制度和检查、校内设施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健康与卫生安全、校园秩序安全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要求。每年分春夏秋冬四季进行了集中检查,局机关职能科室每月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量化结果纳入全方位目标考核,并增大了权重分值。实行“一票否决”,造成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
一年来,在各项检查治理中,共检查学校(园)累计285家,发现隐患9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7份,行政处分相关责任人3人。目前,全县各学校(园)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防范措施进一步深化,工作运行机制更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