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监察保障和谐全运
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担负着现场监督、环境执法、环境信访查处等重要任务,是贯彻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保证。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以保障和谐全运为契机,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和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的工作思路,坚持为环保事业服务、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深入细致地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全市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普遍提高。
创新工作思路,培养环境监察良好工作作风。一是严抓学习。市环保局坚持“三定”学习方针,即定期学习、定向培训、定时讨论。结合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大家相互学习交流对案例的处理方法、调查取证应注重的环节、程序和制作规范调查笔录的技术等问题,提高人员现场执法能力。二是严定制度。不断完善《廉洁自律规定》、《监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监察机构内务管理规定》、《监察机构车辆管理规定》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三是严履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执法程序的法规并结合实际工作,强化《执法工作程序》,从申请立案、调查取证、呈报处罚决定到下达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和监督被处罚单位履行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严格的执法程序,使每一个办案步骤均有章可循。要求限期治理任务下达与验收、现场调查与处罚审核分开,由不同人员办理,从程序上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执法公正的影响。四是严肃纪律。要求接举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并公开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检查,排查了污染和影响饮用水源的污染源和环境隐患。对全市102家非法建设、污染严重的废旧塑料水洗、小炼油、小炼铁、小化工等项目进行了清理取缔。
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从源头控制污染企业的产生。发现新上建设项目,及早介入,了解情况,对违法建设项目及时予以制止。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清查,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立案查处。通过这一系列措施,我市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率得到了很大地提高。
我市现有国控企业4家、省控企业10家、市控企业16家、普通监控企业达到1968家。污染企业分布广、污染特点各异,个别企业存在偷排偷放行为,极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针对这种情况,市环保局以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为目标,严格落实全日常环境监察频次制度,做到雨天普查、夜间巡查、节假日抽查,进行“全天候”监控。“12369”环保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市民对环保问题的投诉,环境投诉紧急处置分队的值班人员、车辆随时待命,保证一旦有紧急的环境事件发生,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截止5月中旬共出动22230余人次,监察9230余厂次,其中早查夜巡及非工作日内监察530余厂次,有效地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提高。
(通讯员 郑佐春 宁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