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调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分工完善小组规则及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完善高效、顺畅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衔接机制,按照上下对口、职能对应的原则,连山区结合工作实际,经区委第68次常委会审议,对《连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对《连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连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进行完善。
一、关于《连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分工》
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相关常委部门主要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等任副组长。成员由60个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法治体系建设组、诚信连山建设组、金融环境优化组、市场环境优化组、贸易便利化改革组、知识产权保护组、企业减负推进组、体制机制创新组、营商文化建设组共9个专题组,分别牵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项重点工作。
二、关于《连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共6部分17条,通过明确组织机构,建立会议、会商、公文审批、调度通报四项制度,着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规则》重点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营商环境重点难点问题会议会商程序、年度营商环境建设要点和涉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调度、通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关于《连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共7条,重点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公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公文签发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6个方面,对办公室承接的日常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
《连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及工作分工》《规则》《细则》参照省、市模式,成立了9个专题组,《规则》《细则》内容与省、市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