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型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确保户外广告设置达到“创卫”标准,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大型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和连接城区的部分框架路两侧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整治:
一、对近期顶风违法设置的大型落地广告进行强制拆除。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设置许可,擅自在双泉路、世纪大道、世纪西路、滨湖路等干线道路,违法挖掘人行道、设置的单立柱、F杆、高围挡等大型户外广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由违法设置单位自行组织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
二、其他未依法申请办理设置许可或设置许可期满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市住建委登记,接受调查。逾期未登记的,将予以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继续顶风违法设置的,将予以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
章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章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章丘市工商局
章丘市公安局
章丘市公路局
章丘市园林局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