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要廉洁自律禁止奢侈浪费
周镇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
春节期间要廉洁自律禁止奢侈浪费
本报讯(记者 梁毅)昨日下午,市委书记周镇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央纪委《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精神,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工作部署。
日前,省纪委要求我市各地各单位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使广大干部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省监察厅转发了中央纪委《关于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反规定行为;要重视监督检查,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周镇宏专门就我市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通知精神作出了批示,要求传达学习好通知精神,特别是关于防止奢侈浪费的精神。市纪委、市监察局已将文件转发市直各单位。市委办、市府办本着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对春节期间的各种活动作了精简调整和统筹安排。
周镇宏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要求,抓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有效防止节日腐败,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廉洁、健康的春节。一要全心全意切实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有关工作。主要是做好送温暖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从各种走访、联欢等活动中腾出时间和精力,多到群众中去,多到生产一线去,多到基层去,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让困难群众过好年,确保全市人民群众无饥寒。二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反对奢侈浪费,关心群众生活。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并把它作为一件大事抓好。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跑官要官;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参加各种形式的***。对违反“五不准”的,一经发现,先撤职后查处。三要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一律不准互相走访和宴请。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参加这些活动,同时管好所属单位和干部。禁止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用公款高消费娱乐、旅游等行为,廉洁过节。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召开市创建新型农村党小组工作现场会等事情。
《茂名日报》(2005-01-20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