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
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召开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迅速学习传达贯彻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推动新时代盐城财政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收支目标。认真贯彻“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以增加地方财力为根本、以培植壮大税源经济为抓手”的财政收入组织新思路,推动全市财政收入实现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根本转变。大力支持“一部车”战略,优先鼓励先进制造业做大做强,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着力培植税源新增长点。加强税收征管,建立高风险点行业纳税评估机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等税源大户的税收调查剖析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同时,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明确以序时进度为重点,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涉企类专项资金、民生类常项支出、运转类经费,采取提前预拨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政策,支持落实聚力创新“十条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扶持引导作用,大力支持汽车、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加快新能源、节能环保、大数据、智能终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五个一”战略工程投入。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助推创新创业;以中韩产业园上升为国家合作园区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做大中韩产业基金规模;进一步拓宽政府投资基金支持范围,全力服务重大项目招商,不断在“财政+金融”发展路径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做大各类资金池,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流向实体经济。继续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活动,认真落实好服务企业各项举措。
三、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折不扣兑现国家和省市各项民生政策,不断提高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富民十条”措施,突出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人群,推动创业就业富民。研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合理确定城乡低保、孤困儿童等救助标准,落实民生三项保险,支持加强城乡社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坚持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将更多财力用于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精准脱贫力度,建立扶贫专项资金、经济薄弱村扶持资金、后方单位帮扶资金逐年增长机制,继续落实市领导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的财政政策。全力打造“阳光扶贫”系统,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债务管理系列规定,按照“严控增量、减少存量、优化结构、拉长周期、降低风险”要求,切实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加强债务指标监测,及时处置潜在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确保不新发生违规融资,确保债务规模在规定时间内下降到可控区间。切实加大政府债券争取力度。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安排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支持平台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科学开展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严格项目审核,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同时,加大对PPP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快速路网三期等PPP项目落地见效。
五、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健全完善市区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着力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探索建立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扎实推进全国法治财政示范点创建,健全市级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完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推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强化会计从业监管,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前移监督关口,提高财政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