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办学校住房公积金建制全覆盖
7月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在民办学校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据了解,目前全市部分民办学校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切实维护广大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我市民办学校教职工同等享受公积金相关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市民办学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所有民办学校进行摸排,对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后勤人员的制度全覆盖。对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出书面开户通知,限期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开户通知书发出后,效果良好,一些民办学校开始办理开户缴存手续。我市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对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办学校加大督查力度,力争所有民办学校于今年9月底前,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到位,使民办学校全体教职工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实现学校及人员‘两个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