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6月3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改革等相关情况。
今年5月20日,经中共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兴化市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正式印发。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结合兴化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的新“三定方案”。为了落实好这个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经过统筹考虑和认真准备,制定了实施方案,已于5月31日正式实施,今后将按照新的内设机构和职能运行。
此次机构改革,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适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突出专业化建设、坚持规范统一、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将原来的14个机构精简为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通过调整优化检察业务机构职能配置,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为基础设置检察业务机构,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