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会
2月14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卢建受邀至市公安局作党建工作业务专题培训,各党(总)支部支委会成员及党务工作者参加培训。
卢建同志对《***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深刻剖析了《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解读了《条例》关于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委建设、领导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内容,要求在真学、真懂、真履行上下功夫,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讲座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缪金桂主持,他指出,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带队建,既是省市公安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也是我局品牌创建的“一号工程”,更是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建设高质量平安靖江、高素质靖江公安队伍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保障。他强调,一要增强担当意识。支委会成员要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全体党员要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筑牢公安工作的战斗基石。二要增强统筹意识。要牢固树立“大党建”和“一盘棋”思想,将党建、队建与工作业务连为一体,全力打造党建资源的“共享云”,做“大党建”互动的朋友圈,推动党建阵地的“一体化”。三要增强创新意识。要将“品牌化”路线融入公安党建工作,紧扣制度政策、公安职能、警营文化、为民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时代感强、结合度紧、穿透力大的党建工作模式和品牌,优化党建“供给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