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为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加快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日前,我市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88号),全面启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全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重点培育5家以上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单位,打造5个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品牌,建立市级文化文物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市文化创意产品种类达到50种以上,逐步形成具有泰州特色、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为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7月21日上午,市文广新局牵头召开全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会议。各市(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各试点单位负责人及联系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介绍了前期全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会议公布了泰州市博物馆、泰州美术馆、泰州市图书馆、泰州市梅兰芳纪念馆、泰州市学政试院管理处、泰州市姜堰区博物馆、兴化市博物馆等7家单位作为全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
会议要求各级文化部门要将文创开发试点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处理好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关系,既要做好公益性服务,也要抓好经营性开发;文创产品开发工作,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传播,更是在此基础上的创新与发展。在试点的过程中会遇到不少问题,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力争多出成果,多出优秀文创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