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高塍镇总体规划(20172035)通过人大主席团审议
2019年1月21日上午,高塍镇人大代表听取了高塍镇人民政府关于《宜兴市高塍镇总体规划(2017-2035)》编制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由高塍镇人大主席谢伯军主持,江苏省规划设计院高塍镇总体规划项目负责人主任规划师贾正同志对《高塍镇总体规划(2017-2035)》议案的情况进行介绍说明。汇报结束后,主席团各位成员审议规划方案并提出意见。
首先由环科园规划建设局局长、高塍镇副镇长周浩同志对本轮总体规划的亮点和重点进行强调与回应,这一轮的总体规划依法争取到了全市最大的空间指标,为园镇统筹发展做出极大的贡献。
高塍镇党委副书记蒋波说道,本轮总体规划让政府既感受了动力也感到了压力,对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发展方向予以积极肯定。
高塍镇副镇长欧鹏对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地块性质和分布与其他代表进行了进一步更为详尽的说明。
高塍镇人大代表沙玉琴提到,总体规划应体现其权威性、严肃性和长久性,应刚性执行到位。
最后,高塍镇人大主席谢伯军做了全面的总结,他说,这一版高塍镇总体规划具有很好的可行性与前瞻性,同时,他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总体规划要建立在多规融合的基础上,第二,充分抓住园镇、镇村统筹发展原则,第三,深入考虑影响高塍发展的市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例如芜申运河改道、盐泰锡宜城际铁路等。
会议认为,《宜兴市高塍镇总体规划(2017-2035)》的编制和实施是加快推进高塍镇发展的奠基石,扎实落实了镇城融合发展、产业专业升级、城镇特色强化、生态人文凸显、美好宜居提升、空间依法纳入的要求。规划编制科学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编制过程民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符合高塍镇当前实际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人大主席团成员对规划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同意这一规划。
工作人员宣读关于《宜兴市高塍镇总体规划(2017-2035)》的决议:
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按照法定程序对规划进行报批。
二、强化规划宣传,增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规划意识,使全镇干部群众了解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共同监督规划实施,使规划真正得到有效、透明实施。
三、规划经法定程序审批后,镇人民政府要强化措施、严格执行、依法行政,任何个人、任何部门都不得随意改变规划,不得以领导成员的变化和领导人意志的改变随意变更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图文:董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