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6年学前教育入园信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入园流程、增加幼儿入园信息透明度,更好地让老百姓了解相关信息,尽可能满足广大家庭幼儿入园需求,现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就本区2016年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入园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现摘登部分意见内容供大家学习了解。
招生年龄和范围
(一)招生年龄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各幼儿园一律不得接收不足年龄的幼儿入园。
(二)城区学前教育服务区招生范围
城区学前教育服务区是指淳溪街道城区社区内的石固河以西、湖滨大道以北、官溪路以东、芜太路以南区域,该服务区内幼儿入园实行多园划片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公布招生幼儿园名单、招生规模(班级数)、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负责招生工作。
入园意向登记、入园办法
(一)入园意向登记时间
全区各学前教育服务区以张贴通告的形式统一公布服务区内招生幼儿园名单、招生规模、收费标准;区教育局于4月份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城区学前教育服务区内招生幼儿园名单、招生规模、收费标准。全区各幼儿园于下述时间接受家长入园意向登记。
5月21日(星期六)上午 8:30-11:00,下午2:00-4:00
5月22日(星期日)上午 8:30-11:00
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是作为入园意向调查摸底,而非入园招生登记,幼儿园招生人数以幼儿园办园规模为准。在规定时间内登记不分先后,逾期不登记者视为无意向入园。
(二)入园意向登记办法
1.学前教育服务区入园意向登记
城区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幼儿双证齐全,即户口簿、房产证齐全且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凭相关证明到服务区内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登记,且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城区服务区内双证(户口簿、房产证)齐全、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一致者优先安排入园。
外区户籍(含符合条件外来务工人员、招商引资企业)的适龄幼儿凭相关证明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登记。
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由家长陪同,携带相关证明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登记。
服务区内双证(户籍与房产证)齐全,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不一致者,凭相关证明可到意向幼儿园登记,但若意向幼儿园学位不足,需服从调剂。
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幼儿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在服务区内者,凭相关证明可到意向幼儿园登记,但若意向幼儿园学位不足,需服从调剂。
幼儿父母在高淳区外工作且在高淳区内无房产(需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幼儿监护人,且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房产在服务区内者,凭相关证明可到意向幼儿园登记,但若意向幼儿园学位不足,需服从调剂。
拆迁户家庭,包括未安置到位、未得房或得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凭相关证明(含拆迁安置合同),可在住所所属服务区幼儿园办理入园意向登记,但若意向幼儿园学位不足,需服从调剂。
2.入园时间及办法
5月27日-28日,城区各幼儿园集中会审入园意向登记情况,根据本园《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入园名单;5月29日-31日,张榜公布各幼儿园入园名单;6月1日-20日(工作日),各幼儿园招生,家长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办理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申请工作(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街镇学前服务区各幼儿园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