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四五禄口街道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人才战略,进一步优化重点人才工程政策机制,全面打造南京创新名城核心区,根据《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市“紫金山”、区“百家湖”人才计划,构筑禄口人才战略优势,以更高站位和更实举措,推进禄口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经街道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21~2025年,引进江苏省”双创“人才2名、省”乡土人才“6名;市“紫金山”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4名、”创新型企业家“4名;区“百家湖”领英工程重点计划人才10名、”青年创客“5名、高技能人才150名、“海智湾”江宁入湾人才25名、留学归国人才100名。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能
成立禄口街道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禄口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禄口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领导小组负责街道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根据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重大政策等。
领导小组下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禄口街道组织委员担任,办公室(人才办)负责拟定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各专项人才发展规划;拟定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方案;负责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制订和落实、考核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做好人才创业、就业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建立人才信息网络和人才库,在聘请专家、引进企业、政产学研合作、政府项目,优先考虑人才库里的人才及人才企业。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才办、财政所、经发办、企业服务中心、科技办(科协)、劳保所、文体中心、特镇办。涉及部门各尽其职,认真做好人才服务,每月定期收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信息,各部门全年收集符合各类申报的人才数不低于2人,报人才办汇总审核,完成情况纳入街道对部门的年度考核。
三、扶持政策
1、对自主培育入选国家级“启明和火炬”计划、省“双创人才”、市“紫金山”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区“百家湖”领英工程重点计划人才分别奖励12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省“乡土人才”、区“青年创客”和“中青年优秀人才”、街道企业录用博士“每人0.5万元奖励;街道企业录用留学生人员、“海智湾”入湾人才每人0.2万元奖励;入选国家、省、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25年以上工匠人物”奖励2万元整(国家级)。
2、对年收入(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计税薪酬超过50万元以上的企业员工制定“高层次人才科技贡献奖”,50万元~200万元给予1~10万元奖励,超过200万元的一事一议;除资金奖励外,还将享受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配套服务。
3、对提供人才信息的中介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对入选区“百家湖”领英工程重点计划给予2万元奖励,后期如晋级申报入选市“紫金山”创业创新人才、江苏省“双创人才”,再逐级追加奖励2万元,同一项目6万元封顶;对引进高端人才、企业来禄口创业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进行奖励。
本办法实施有效日期(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后期如有重大政策变化可适时调整,本办法由人才办负责实施,禄口街道对该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禄口街道高层次人才扶持资金发放办法细则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禄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