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十四运‖阎良交警利用双休日加快电动车挂牌进度
为了切实加快辖区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电动自行车挂牌需要,确保公安部规定的7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落到实处,从5月30日开始,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全体民警加班加点,放弃休假,深入辖区单位、社区、农村等,向市民群众宣讲我省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全力以赴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工作。
5月30日上午,交警大队组织车管所民警、辅警以及辖区电动车经销商家,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培训,车管所所长刘言言从电动自行车认定标准、注册登记规定、业务办理常见问题以及线上线下办理操作流程进行了逐一演示培训。
培训结束以后,副大队长惠大队要求参加培训所有人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开拓工作思路,确保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扎实开展。
逾期未挂牌有什么后果?
依据《陕西省实施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醉酒驾驶的;
(四)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五)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闭式汽车专用道路的;
(六)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七)在自行车、三轮车上加装动力装置或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动力装置的;
(八)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依法登记、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
登记挂牌线上线下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