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职业健康监管部门、江宁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局、江宁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滨江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和社会发展局、区卫生监督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监督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根据方案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风险隐患整改,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监督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南京市江宁区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重点,以遏制职业性尘肺病高发为核心,以落实职业健康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为抓手,以杜绝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为目标,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风险隐患整改,确保我区职业健康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二、重点企业
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是指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含粉尘危害三年专项治理企业)(***1)。
三、目标任务
通过制定和实施年度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确保对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风险隐患整改率达100%,通过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整改,使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职业病防护工作目标达5个100%,具体指标为: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100%,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培训率达100%,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率达100%,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率达100%,新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100%。
四、任务实施
各街道(园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牵头制定辖区年度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协调本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属地监管原则实施监督检查。
一是全面覆盖。各街道(园区)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员对属地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做到“应查尽查”,在2021年11月30日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确保质量。通过严格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风险隐患整改,确保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和风险隐患整改率达100%;三是执法要求。区卫生监督所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检查时,属地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职业病防护工作具体指标未达5个100%的,且风险隐患整改率未达100%,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不得“零处罚”,且处罚金额不得为“零”。四是资料报送。各街道(园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将辖区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行政执法文书复印件及重点企业2021年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复印件(含纳入粉尘危害三年专项治理企业(***2)申报回执需加盖区卫健委公章)汇总后,于2021年12月15日前上交至区卫健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
五、考核要求
(一)对街道(园区)考核。按目标任务列入2021年度区对街道(园区)高质量发展基础目标任务考核指标。
(二)对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按目标任务列入2021年度区卫健委对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任务指标。
请各街道、园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制定年度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监督检查计划,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计划盖公章后反馈至指定邮箱(2996730422@qq.com)。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陈宏令,手机:180****3026;邮箱:29967304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