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铜陵市出台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5月9日下午,记者对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闻达进行了专访,就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工作进行解读。
农村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和增收致富的核心资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处理好人地关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重要支撑,需要做足做活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等“三块地”的改革,始终把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闻达告诉记者,近年来,铜陵市积极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工矿弃地复垦等项目实施,统筹全市乡村建设计划,在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充分考虑乡村建设需求,在指标上给予适度倾斜,单独列出部分指标以满足农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设施农用地等用地需求。该市集体土地确权与集中发证工作也基本完成,步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改革,发挥土地规模效应,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变土地资源为资产,变资产为资本,实现良性发展,促进农村土地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闻达介绍说,在三权发证过程中,铜陵市将对三权的资格及下一步的经营权等进行进一步改革、试点,特别是宅基地方面,目前已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制定推出宅基地管理办法。今年6月开始,该市将全面摸清国有农场房产和土地底数并逐一发证。同时,在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垦复垦和土地增减挂钩等农村土地保护开发等项目上也作了安排。
闻达表示,为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市国土部门将在规划上给予优先保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县域土地规划相衔接,合理划分土地利用管制分区,引导用地结构整合、布局优化。对各类规划指标实行全城统筹,预先作出调整安排,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乡村经济发展腾出用地空间、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铜陵市将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与国有土地市场并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同时,在农村土地使用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权方面试点、突破,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市场良性发展。(记者 方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