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疫情防控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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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指导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7日24时起,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省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以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措施,慎终如始,坚决防止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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