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口罩等防疫品网上哄抬物价行为
我省将重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刷单炒信、买卖快递单号等行为;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秩序,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部署,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林草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大连海关、沈阳海关、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14部门印发方案,决定于12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将严打刷单炒信等
不正当竞争行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行动聚焦七项重点任务,涉及七个具体方面。主要包括在重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方面,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等行为。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夸大、虚构产品功效以及普通食品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保健功能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严厉打击刷单炒信、非法寄递包裹、买卖快递单号等行为。严肃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
抽检电子商务平台
经营者主体信息
在压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方面,将依法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督促、指导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规则、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资格审核机制,组织对平台内经营者,尤其是销售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强化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未经信息公示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惩处“直播带货”等
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在依法整治社会热点问题方面,将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依法惩处“直播带货”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依法打击借众筹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盗版网课、盗版出版物等违法行为。
在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方面,集中整治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涉及防疫用品、生活物资等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加强新冠疫苗、血液制品等禁限售商品监测监管
在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将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防疫用品、化妆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家居家装、汽车及配件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方面,全面禁止网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等行为。严肃查处通过微博、微信、视频网站、直播平台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直播和恶意传播、转发违法猎捕、杀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视频和网络直播行为。
在依法查处其他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方面,以口罩等防疫商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网上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将加强新冠疫苗、血液制品、麻醉品等禁限售商品监测监管,严厉打击买卖、使用虚假检测报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有害信息。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