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达75以上
“小规模和零散养户没有完善的养殖产业相关配套设施,对农村周边环境和住户的影响较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势在必行。”去年,省政协委员王书江《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得到省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答复。
近年来,我省肉鸡、生猪、肉牛、奶牛、蛋鸡养殖量增大,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此同时,因畜禽粪便处理不当,也对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王书江建议,加大对小型养殖场、农户的扶持力度,利用专项资金根据实际养殖量修建储粪池,并给予专业化粪污处理企业优惠政策;在养殖密集区或地区中心区域建立无害化处理厂,将零散粪便及所有养殖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和资源化利用。
对此,省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答复:统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探索散养密集区粪污治理模式,继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我省正全面落实《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力争实现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的既定目标。黑山县、彰武县、建平县、台安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北票市已被国家确定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市)推进项目实施县,获得国家扶持资金3.091亿元。
“目前,我省对散养密集区治理处于试验探索阶段。”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是集中建立粪污处理中心,如康平县、瓦房店市、海城市、盘锦辽东湾新区正试点试验;二是种养结合,建设或完善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并配套相应的消纳土地,保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今后,我省将继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在2020年前,各市环保部门指导当地编制市级畜牧养殖规划环评,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审查。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在2019年年底前组织对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核发排污许可证。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将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利用设施匹配作为养殖业从业的要件,并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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