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如何选民一目了然
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反映群众意愿?在以往,群众虽能及时了解县人大开展的工作,但若细化到每一位代表所做工作,不少群众还真说不上来。
为建立和完善县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工作机制,促进和激励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今年,本县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让群众更加真切、清晰地“看到”每一位代表的工作情况。
县人大代表范玉琴说,普遍开展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可以让选民了解代表的实际工作,督促人大代表把自身的作用发挥出来。不仅如此,通过让选民进一步了解人大代表的工作,也架起了代表与选民的沟通桥梁,收集选民意见的渠道更加通畅。“以前张贴书面述职报告后,也有一些选民反映看不懂,现在有了《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单》,提出多少建议,解决了多少问题等内容,百姓一看便知。”范玉琴表示。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要求,县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可采用三种方式:一是组织召开代表述职报告会;二是在代表所在选区公示栏张贴代表述职书面报告;三是在代表所在选区公示栏张贴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单。为有效保障普遍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专门设计了“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单”,报告单内容涵盖了代表参加或列席会议、提出书面意见、联系走访选民等履职的十个方面。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全体县人大代表在每年的10—12月,将填写好的“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单”张贴在所在选区,接受选民监督。
县人大代表黄海燕说,作为一名代表就是要及时反映选民的意愿,而报告履职情况,就是给选民一个“交待”。“要想让选民满意,就要时刻对自己提出严要求。”在与选民的联系中,黄海燕发现,选民对于代表提出了多少建议,解决了多少内容尤其关注。“这也为我的工作指明了目标与方向。一定要尽可能多反映百姓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给选民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