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税务局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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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区税务局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发布时间:19-02-12 来源: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近日从区税务局了解到,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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