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县政府第十八届第63次常务会议
11月19日下午,县长徐强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八届第63次常务会议。
一、听取关于《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汇报。
会议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各部门、各单位要形成合力,按行业、属地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责任,责任落实到人,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原则同意我县贯彻落实的意见,责成县应急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后,认真组织落实。
二、听取关于《法库县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讨论稿)》汇报。
会议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产生强大的执法震慑,坚决打击“黑作坊”“小加工店”等,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原则通过《法库县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讨论稿)》,责成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三、听取关于《法库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汇报。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重大的决策部署上,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原则通过《法库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责成县司法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四、听取关于《法库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讨论稿)》汇报。
会议要求,各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双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提前两个月完成整改工作。
原则通过《法库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讨论稿)》,责成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五、听取《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我县贯彻落实举措汇报。
会议认为,生态资源是发展的第一要素,要保护“青山绿水”,用足、用好我县的“山水林田湖草沙”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原则同意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工作安排,责成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六、听取关于《法库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汇报。
原则通过《法库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讨论稿)》,责成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七、听取关于《法库县开展林地被非法侵占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汇报。
会议指出,在生态文明工作中,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补齐我县的短板,真正的造福子孙。开展林地被非法侵占整治行动,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途径。要以“拔钉子”和“啃骨头”的精神,“抓长”和“抓常”相互促进,形成震慑效果。
原则通过《法库县开展林地被非法侵占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责成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文件链接:县政府召开第十八届第63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