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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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2日发表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模范人民调解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和各级人民调解员的现实表现,经千山区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征求东鞍山镇纪检委意见,拟推荐上报东鞍山镇旧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永军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千山区司法局基层科联系,联系电话:0412-231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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