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入户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铁东区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入户排查专项行动方案》业经3月27日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铁东区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入户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入户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为预防和遏制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从2017年4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入户排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建立城镇燃气使用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排查专项行动,抓住城镇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认真查隐患,扎实补短板,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排查对象
此次入户排查对象为全区范围内民用、非民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用户。
三、排查重点
1、确认用户燃气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老化锈蚀的情况;
2、是否有燃气泄漏情况;
3、燃气设施是否被用做其它电器的接地线或搭挂重物;
4、燃气设施是否被擅自拆除、改装;
5、计量仪表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
6、燃气连接软管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超长(不应超过2米)及老化现象;
7、燃气阀门是否完好有效,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8、各种管材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9、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按期进行质量检测。
四、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是此次排查行动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铁东区燃气使用专项行动入户排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排查行动过程中有关问题,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排查专项行动。
各街道办事处要主动与燃气经营企业、派出所对接,成立入户排查小组。设立排查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督查整改。认真填写入户检查单,检查结果要由社区、燃气企业、用户三方签字;对于两次未能入户的检查对象,公安、社区要积极查找联系用户,确保专项行动无死角。
燃气经营企业是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发挥技术优势,做好业务培训,加大人员、资金投入,确保专项排查行动有效开展。
公安铁东分局负责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使用燃气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偷盗使用燃气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等妨碍本次排查行动的行为。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燃气使用安全事故进行研判,提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整改建议,依托安委会平台,为排查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督查组织工作提供支持,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铁东区城镇燃气使用安全入户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雨虹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 健 区住建局局长
毛维岩 区监察局局长
郭连川 区安监局局长
张延军 市燃气集团副书记
成 员:程 明 综合执法局铁东分局局长
那兴第 市燃气集团安全保卫处处长
宋 波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曹勇勇 对炉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继楠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东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永波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刚 园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天铎 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延庆 山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金民 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原秀文 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洪刚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巍 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伟 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忠斌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 锐 旧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文威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杨健(兼)
六、工作要求
1、为使我区燃气使用安全入户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取得实效,成立燃气入户排查督察组,督察组由监察局、安监局、住建局组成,负责对本次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排查方案的制定以及排查任务的落实,督促排查工作按时完成。
2、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入户排查要求,每个社区至少设置1名安全员,对于条件允许的每栋楼也要设置1名安全员;入户排查的燃气企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加大燃气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在燃气排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特殊困难家庭以及独居老人等,由政府出资负责帮助整改。
3、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兴媒体功能,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使广大用户自觉配合专项行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燃气使用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