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东区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讨论通过,现将《铁东区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铁东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铁东区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按照《***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省、市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和广覆盖、保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会议精神,为大力发展全区幼儿教育,进一步整合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铁东教育,现根据我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鞍山市铁东区2011-201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现状与分析
我区现有幼儿园80所,其中教育办园2所,事业单位办园4所,部队办园1所,民办园67 所,民办亲子园6所。另外,还有2所幼儿园、2所亲子园正在申办中。80所幼儿园中达到省级标准的幼儿园15所(占地面积1620平方米、建筑面积达到990平方米以上),达标率为18.7%;达到市级标准的幼儿园54所(占地面积25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达标率为83%。幼儿园中有省级示范园3所,市级示范园10所。0-5周岁幼儿总数10919名,其中3-5周岁幼儿总数为6065名,学龄前三年入园儿童6000名。学前一年入园率达10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98%,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有幼儿园园长105名,其中有资格证书的58名,公办园园长在编13名;教师552名,其中有资格证书的239名,公办园教师在编92名。其他92名园长、460名教师均为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其中还有少部分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园长教师中研究生学历4名、大本学历152名、大专学历381名、中专学历120名,学前教育专业学历达86%。
近十年来,我区按照“创建全国教育强区”的目标,在贯彻国家、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中,保证了区公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将区教育局主办的教工幼儿园从原来的自收自支体制转变为全额拨款单位,先后投资700多万元使之成为省级示范园。在取缔“无照”幼儿园工作中,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多家执法部门联合查处,取缔了“无照”黑园6家,保证了我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目前,纵观我区幼儿教育,整体布局还不够科学,公益性幼儿园所占比例很小,近十年来,没有集中投资建设公办幼儿园,满足不了社会对高质量、公益性幼儿教育的需求。同时,全区未来三年学前儿童将比现在增长1200名,加上鞍山区域调整增加的若干儿童数量,以及旧城区改造建设中应当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按照一所幼儿园容纳180名儿童计算,还将至少建设7所幼儿园,至少需要 200名教师。另外,教师队伍素质良莠不齐,552名教师中有445名教师在民办幼儿园中工作,大部分教师在职培训、职称评聘、养老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
二、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按照《***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政府将不断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所占的比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3.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原则。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三、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
未来三年全区幼儿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是:
1.到2013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9%。年度目标:2011年98%,其中学前一年100%,二年达到98%,三年达到96%;2012年98.5%,其中学前一年100%,二年达到98%,三年达到97%;2013年99%,其中学前一年100%,二年达到98.5%,三年达到98%。
2.尊重学前教育规律和办学规律,根据全区域内人口分布、密度以及幼儿发展总量的实际,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规模,注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数量。
3.争取公益性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比例为1:7(目前1:13),幼儿数比例为6:4(目前4:6,市目标到2015年为7:3,按照市要求我区还需建10所公办幼儿园才能完成目标比例,预计目标2015年可望实现)。省级示范幼儿园达到6.5%(目前3.7%);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达到25%(目前17.5%);标准化幼儿园按“省标”达到27%(省要求达到80%,目前我区80所幼儿园中只有15所幼儿园达标,达标率仅为18.7%。计划再建4所标准公办园、3所标准民办园才可到达27%的目标),按“市标”达到100%,取消不达标幼儿园。
4.园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0%(市目标60%),学前教育专业学历达到90%(市目标90%)。100%的园长、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同市目标)
5.0-2周岁幼儿受教育率70%,婴幼儿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普及率达到90%。
四、工作任务
1.实施幼儿园新建扩建工程。力争新建5所小区配套标准化公益性幼儿园,市政府投资建3所,区政府投资建2所;成立1所公益性早期教育指导站。扶持一批有资质、有信誉、标准化的办园单位采取连锁等形式扩大发展规模;利用政策导向,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新建4所省标准化民办幼儿园、6所民办早教机构。2011年新建3所公办2所民办幼儿园,1所公办2所民办早教机构;2012年新建1所公办1所民办幼儿园,2所民办早教机构;2013年新建1所公办1所民办幼儿园,2所民办早教机构。
2.实施幼儿园标准化扩建改造建设。将原有的7所公办幼儿园全部实施标准化建设改造。力争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所(市政府幼儿园、体校幼儿园),改造其它5所公办幼儿园。整顿现有的民办幼儿园,3年内取缔不达市标的幼儿园(五年内取缔民宅办园),停止审批民宅办园,争取省级标准化幼儿园达标率27%,市级标准化幼儿园达标率100%(五年后争取省标准化幼儿园达到80%)。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核定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为新公办幼儿园配备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按照“两教一保”等配备原则,为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必须配备的人员。到2013年全区新增加教师170人、保育员70人。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保育员经过要专业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园长、教师、保育员学历合格率达100%。到2013年公办幼儿园教师100%、民办幼儿园教师80%参加社会医疗、养老等保险,确保队伍相对稳定。
4.加强管理,提高保教质量。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制定有关《办法》整顿教学秩序,取消现有的学前班,规范幼儿园指导用书与教学用书;加强教科研工作,争取市级以上课题10项,以课题研究促进幼儿园教育教学的质量提高。
5.规范示范幼儿园建设。按照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推进示范幼儿园建设工程,力争2011年省级示范幼儿园晋升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晋升2所;2012年,市级示范幼儿园晋升2所;2013年,省级示范幼儿园晋升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晋升2所。
五、主要工作措施
1.明确政府职责,完善组织建设。区政府将把学前教育纳入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实行地方政府负总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区教育局对属地幼儿园实行管理,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幼儿园、家庭、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区卫生局负责管理地区幼儿园的卫生保健、防疫;区财政局、物价局、民政局、城建局、公安局、劳动、妇联等部门各负其责,为学前教育工作保驾护航。
2.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体制、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逐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缴费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入园资助制度,推进公益性幼儿园办园进程,减轻家长经济负担;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多种形式的保教机构,发展标准化优质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园与民办园多元发展的教育格局及优势互补的学前教育体系;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标准、有特色的早期教育机构、社区指导活动站,依托示范幼儿园建立园中园,为普及0-2周岁幼儿及看护人接受教育做好充分准备工作,逐步推进0-5周岁学前教育一体化进程。
3.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使其逐年增长,专款专用。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对普惠性优质民办幼儿园实行以奖代补。
4.完善教师培训机制,提高幼儿园保教人员素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幼儿园专职教师学历进修的培养机制,每年增加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在职教师进修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引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到2013年,省级示范园本科学历要达到27%,专科以上学历达到85%;市级示范园本科学历达到17%,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5%;一级幼儿园本科学历达到10%,专科以上学历达到65%。落实幼儿园自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政策,所聘用人员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逐年提高,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并办理“五险一金”聘用教师享有同等的岗位培训、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等权利。加快园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实施“干部教师专业化发展工程”,通过平台搭建、定向培训、专家带教、实践锻炼、自觉修养等途径,建立市、区、园三级骨干教师培养网络,大力培养名园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逐步建立起一支可持续发展的骨干教师梯队,提升专业化水平。
5.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继续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环境,满足儿童兴趣和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促进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教育部门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加强对幼儿园教育实验和教科研的管理和指导。
6.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办园水平。按照省、市办园标准不断加强各级幼儿园的管理,有计划推动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和等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制度,逐步建立质价统一的收费机制,幼儿园不准以开设各种兴趣班等为由收取其它费用。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7.强化督导机制,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区学前教育进行督导检查,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有关部门重要考核内容,各办事处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任务的落实。
***:鞍山市铁东区幼儿园建设规划表
铁东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
鞍山市铁东区幼儿园建设规划表
项 目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辽宁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规划目标(%) | 83 | 85 | 87 | |
县(市、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规划目标(%) | 98 | 99 | 100 | |
预计在园幼儿数量(万人) | 6820 | 7365 | 7690 | |
预计适龄人口数量(万人) | 69*** | 7443 | 7690 | |
需新增幼儿园数量(按园均180名幼儿计算) | 3 | 2 | 2 | |
新建幼儿园规划 | 新建幼儿园数量(所) | 5其中:公办(3)所 | 2其中:公办(1)所 | 2其中:公办(1)所 |
建设规模(平方米) | 6000 | 3000 | 3000 | |
容纳幼儿数量(人) | 900 | 360 | 360 | |
改扩建幼儿园规划 | 改扩建幼儿园数量(所) | 1其中:公办(1)所 | 1其中:公办(1)所 | 其中:公办()所 |
扩大建设规模(平方米) | 500 | |||
新增幼儿数量(人) | 90 | |||
标准化装修改造计划 | 装修改造幼儿园数量(所) | 4其中:公办(2)所 | 4其中:公办(2)所 | 5其中:公办(1)所 |
装修改造规模(平方米) | 7000 | 5000 | 6000 | |
政府投资计划总计()万元 | 县(市、区) | 400万 | 580万 | 720万 |
乡镇 | ||||
其他(具体说明) | ||||
合计 | 400万 | 580万 | 72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