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全面完成2015年荒山造林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今春以来,鞍山市紧紧围绕“提质增效、国土增绿、统筹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目标,注重改革创新、抓点带面、规划推进,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同时加强工程管理,指导各地加强工程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突出以荒山造林、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建设为重点,从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坚持以质量为中心,生态、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全市各界的共同努力,鞍山市全面完成省厅造林计划。
2015年,鞍山市完成荒山荒地造林3.8万亩,其中生态林1.31万亩、经济林2.49万亩,是省下达任务的100%;完成封山育林1.2万亩,是省下达任务的100%。其中,海城市完成荒山造林0.6万亩,其中经济林0.57万亩、生态林0.03万亩,全部为沿海防护林工程。台安县完成荒山造林0.66万亩,其中经济林0.16万亩、生态林0.50万亩,按工程类别分为三北防护林0.3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程0.22万亩、省财政造林补助工程0.14万亩。岫岩县完成荒山造林2.47万亩,其中经济林1.69万亩、生态林0.78万亩,按工程类别分为三北防护林人工造林1.7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程0.67万亩、省财政造林补助工程0.1万亩。完成封山育林1.2万亩。千山区完成荒山造林0.07万亩,全部为经济林,全部为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