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奥体中心速滑馆制冰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奥体中心速滑馆制冰设施工程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鞍发改审核【2012】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鞍山市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奥体中心速滑馆制冰设施工程施工安装。
2.2建设地点:鞍山市达道湾
2.3建设规模:3200座位速滑馆,项目投资约1950万元。
2.4计划工期:100天
2.5招标范围:冰场制冷系统、控制系统、配套设备、土建工程等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备:
①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且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②项目经理要求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
③近5年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标准冰场施工安装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1日2013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铁东区师院街6号)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协议书、施工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委托人证明书、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5日上午9:00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20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一道街33甲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郑广涛
电 话:0412-5810027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 姜泽军
电 话:0412-5810027
传 真:0412-5535970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