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交通委牵头开展道路遗撒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2017年8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鞍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8月9日下午14时30分,市交通委召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同志,在市交通委六楼中会议室召开了开展道路遗撒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议,会议由市交通委副主任贾志祥主持。
会议决定成立市开展道路遗撒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交通委员会主任杜兴保担任组长,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贾志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曲镇、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温久毅、各城区副区长和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滕书德、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长刘振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协调处处长蔡葳和各城区相关负责同志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开展道路遗撒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滕书德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拟定《开展道路遗撒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承办开展道路遗撒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沟通联络各责任主体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确定了重点整治对象、参加行动部门的职责和组织保障措施。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成立4个联合执法小组,每周开展联合执法2次,其余时间各地区、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整治活动。确定了联合执法队伍构成、执法车辆、联络保障和巡查督察办法。决定实行领导包抓、路检倒查源头责任制度,促进有关问题有效整改和扎实解决,确保环保督察“回头看”和蓝天工程取得实效,确保决胜创城国检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