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宁街长岗新村停车场建设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永宁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宁街长岗新村停车场建设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函》(永街函〔2021〕197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长岗新村出行条件,同意永宁街长岗新村停车场建设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黑底化(铺设沥青)及停车场的建设,其中道路黑底化建设采用乡道四级公路等级标准建设,主干道起点为汽车城大道,终点为广园快速及新新大道中出口交界处,平均宽度约14米,全长约808.35米,按原路面宽度铺设沥青,沥青厚度约8厘米;次干道为社区环道,平均宽度约7.3米,全长约3162.48米,按原路面宽度铺设沥青,沥青厚度约6厘米。建设停车场及其围墙,停车场面积1053.6平方米,设置32个车位;围墙高度2.7(见光),长101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4万元、预备费46.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永宁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自筹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永宁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8日
***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永宁街长岗新村停车场建设及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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