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超塑料厂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公示
单位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立超塑料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0***********0
法定代表人:杨立超
身份证号码:230231******3730
单位住所地:鲅鱼圈区芦屯镇芦屯堡村营口国用(2015)第5027号
该单位无故拖欠24名工人工资,共计拖欠270352元(贰拾柒万零叁佰伍拾贰元)。劳动监察大队向其下达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营鲅人社监令字[2020]第0006号”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营鲅人社监理决字[2020]第0001号”。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工资给付义务。
现根据《辽宁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将该单位及法人代表杨立超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为期一年。
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