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区司法局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局便民服务14条举措
站前区司法局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局便民服务14条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作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部署要求,站前区司法局现出台14条便民服务举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公共法律服务
1、法律援助业务办理。法律援助业务采取“非急缓办、急事网办”方式,优先选择电话预约、网上办理方式。通过登陆“12348辽宁法网”进行在线申请、咨询法律援助问题。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到中心,有特殊情况者,可通过电话进行预约办理时间。
2、12348法律咨询服务。“12348”法律咨询热线保持畅通,并施行“7天×8小时”工作制。
法律援助咨询电话:0417-6656200
法律咨询热线电话:12348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东32甲1号
二、行政复议
3、开通咨询电话。申请人咨询站前区人民政府或站前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相关问题,可以通过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417-2923712
4、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如确需当面办理行政复议有关事项,可以拨打电话提前预约。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67号712室
传真电话:0417-2923712
5、复议期限。对于申请人因疑似、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隔离或者治疗,或者身处受疫情影响暂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6、复议中止。对于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中止行政复议。复议中止原因消除后,即恢复案件审理。
7、送达方式。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文书均按照复议当事人预留的通讯地址,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复议当事人。
三、人民调解
8、电话预约。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区人民调解中心开通矛盾纠纷网络(12348辽宁法网)和电话受理,可以采取预约调解、***调解等方式为群众提供调解服务。
9、业务受理。开设民营企业因疫情防控延迟休假时间而产生的劳资争议调解的绿色通道。一方提出申请,经询问另一方表示同意,立即受理并开展调解工作。
业务科室:基层科
咨询电话:0417-2923712
四、社区矫正
10、宣告。接收法律文书后登记报到,可以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规定、履行的义务和应有的权利。
11、教育。不组织集中教育,通过微信、短信和网络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
12、监管。不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当面报到,主要采取手机或手环定位、通话、视频等方式进行电子监管,同时做好记录。
13、居住地变更。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办理居住地变更。
14、解除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到期解除,可以采取电话方式告知,待疫情结束后补发解矫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
业务科室: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
办公电话:0417-282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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