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打击宣传并举坚决执行禁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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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30日发表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烟花爆竹禁放期。连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辽阳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近期商铺、企业复工复产和农历二月二“龙抬头”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开展了持续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并组织治安、特警以及4个城区分局警力在全市禁放区域开展全覆盖巡逻,坚决查处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在大力宣传下仍有少数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仅2月24日,全市公安机关及时制止2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没收爆竹1万头。查处51起烟花爆竹案件,对52名违规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辽阳市公安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请积极支持和响应全市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自觉抵制违规燃放,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抵制不良习俗,共建美好家园。群众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违规燃放行为的群众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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