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市级环境保护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辽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深化整改“回头看”方案》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启动2018年市级环境保护督察深化整改“回头看”工作。为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果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启动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8月17日,市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灯塔市、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开展督察,灯塔市、白塔区、文圣区的包保市领导出席督察工作动员会议并讲话。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整改工作要求,主动认领,精心部署,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全面排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全面强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此次市级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一次检验,更是在中央正式开始“回头看”前的一次“冲刺”。
按照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我市成立9个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市级环境保护督察。此次市级环境保护督察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三个重点内容。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包括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驻地督察期间向我市转办的271件群众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情况,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以及《辽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阳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辽阳市政府与县(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督察中不仅要看有关文件制定,还要看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
督察进驻的时间长短根据任务需要确定,总体控制在一个月以内。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填写调查问卷、走访问询、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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