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泾镇洞泾镇人大召开贯彻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专题会议
2月26日下午,洞泾镇人大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问题整改情况。镇人大主席诸杰主持会议并讲话。镇人大副主席张瑛出席会议。镇人大办主任娄瑞月、人大代表周丽凤、范正官、朱留东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经管所负责人、经联社秘书长、资产公司总经理作的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和对区人大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镇人大和人大代表就我镇集体资产管理的组织架构、章程修改、经营管理情况、指导监督等方面工作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问询,并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与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交流。
诸杰指出,本次专题会是按照区人大关于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后继续做好***检查工作的要求展开的,他就我镇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树立改革意识,摸清底数,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树立法治意识,各部门和单位要换位思考,在发展中坚持法治,达成共识;树立监管意识,做到有法可依,充分利用好“资产、资金、资源”平台,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二是依法依规推进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法律的生命在于运行,要在建立制度基础上充分运用好制度,发挥作用,确保社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持续增收。三是形成三方协同机制,同心、同向、同力。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把行动统一到社员的增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目标上;相关部门、单位形成合力,抓住洞泾人工智能产业基地的发展机遇,劲往一处使;政府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部门单位要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和相关企业深度交流,***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状况,督导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达成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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