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第三方环保考核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日前,我市通报2021年度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结果。10个县(市、区)中,张湾区、丹江口市、茅箭区排名前三。15个重点环委会成员单位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排名前三。
这份考核结果,是第三方考核机构——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用时一年全面考核得来的,真实反映了各地各有关单位生态环保工作情况。
其中,对10个县(市、区)的年度考核结果,由季度考核与全年一次性考核结果计算得出,四个季度考核得分分别占15%,全年一次性考核得分占40%,考核指标包括空气优良天数、PM2.5年均浓度、PM10年均浓度、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公众满意度、生态示范创建等。对15个重点环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全年一次性考核,考核重点为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完成情况。
为确保结果公平公正,考核工作严格保密。第三方考核机构自行租车,不接受地方餐饮和住宿安排,所有费用自理。
2021年,第三方考核机构累计检查106个乡镇781个点位,确保乡镇全覆盖、指标全覆盖。与各县(市、区)和重点环委会成员单位座谈交流22次,收回有效的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13833份。
在第三方环保考核的推动下,我市机动车排放环检系统和安全检验系统实现专线联网,并按照“环保监测,公安处罚”模式进行非现场执法。多部门联合开展重点水域“清船、清网、清库、清江”专项行动,实现江河库面“无渔船、无渔具、无渔网、无捕捞”目标。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个市级考核评价断面中,水质达 I至 III类的有31个,占比达91.2%,比2020年提高4.1个百分点。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2.3%,高出省下达的目标值2.2个百分点;PM2.5浓度31μg/m3,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PM10浓度52μg/m3,同比下降3.7个百分点;臭氧浓度123μg/m3,同比下降8.9个百分点。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和年度考核目标值。
2022年,我市将按月定期向各县(市、区)通报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逐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监督-转办-执法-督办-反馈”工作闭环,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和部门“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特约记者 叶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