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考察上海***精神,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根据市局和区委、区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绿化市容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0年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局长吴冰任组长的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重大事项相关的决策,分管局领导陈建彬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和绿管中心、景观所、废管所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协调,办公室设在法制科。
二、工作目标
推进“双减半”落地(即减时间、减材料),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在开展政务服务过程中,凡是本市的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两转变”(从“侧重行政权力事项”向“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重”转变;从“能办”向“好办”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告知承诺件发证后两个月内的监管率达到100%;持续改进行政许可方式,实现许可流程最优化。
三、工作任务
(一)做实“综窗受理”。根据我区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要求,我局所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承担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受理、文书送达等工作。为保证“综窗受理”工作顺利推进,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及时做好对相应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窗口人员尽快掌握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相关的业务知识,统一办理口径,明确工作交接等具体流程,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同时做好后续的业务支撑。(责任科室和单位:规发科(绿管科)、市容科、环卫科、绿管中心、景观所、废管所。时间节点:6月底)
(二)落实“减时间”、“减环节”。各科室、单位要以入住我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可动态调整)为基准,逐一明确压减后的承诺时限。对于已做到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半的权力事项,可不再压缩,部分因审批工作实际,仍未达到压缩时限要求的权力事项,可通过预约服务、延时办理、快递***、微信QQ网上沟通等方式方法,加快办理过程中的材料核查、现场踏勘速度,确保承诺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至少减少一半。对于未规定法定办理时限的权力事项,则应从让企业、群众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角度,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以此确定审批承诺时限。加大告知承诺推进力度,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提高即办件比例。(责任科室和单位:规发科(绿管科)、市容科、环卫科、绿管中心、景观所、废管所。时间节点:6月底)
(三)做好证照归集和数据调用。一是各相关科室、单位根据所涉权力事项,涉及证明、批复、批示、许可、决定书等做好证照归集,确保我局的证照归集率;二是逐项梳理明确办理事项(及时更新)所需调用材料及证照,实现“减材料”;三是根据“两个免于提交”的工作要求,凡是政府核发的材料和电子证照库可调用的证照,不得再收取纸质材料,如需归档,后台打印电子材料。(责任科室和单位:规发科(绿管科)、市容科、环卫科、绿管中心、景观所、废管所。时间节点:全年。)
(四)提升办事指南完整度、精准度。各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所涉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修订及联络工作,特别要聚焦“办理方式”和“流程图”两个核心,增强办事指南的可读性、通俗性。对因法律法规或业务调整等情况,发生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方式等变化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对办事指南进行更新,并将更新情况及时通知局法制科审核。局法制科将不定期对线上办事指南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或其他途径反馈的问题(市、区的专项检查等)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单位,相关科室、单位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各部门要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准,严格按照“一网通办”办事指南收取材料,材料一致、数量一致。(责任科室和单位:规发科(绿管科)、市容科、环卫科、垃圾分类科、绿管中心、景观所、废管所。时间节点:全年。)
(五)简化审批流程。一是压缩审批层级,事项审批在满足《行政许可法 》和《绿化市容、林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简政放权,压缩层层汇报请示、逐级领导签发的传统流程,将原由主要领导审定的事项,改由受理部门的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审查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意见,审核部门负责人复核后,直接报分管领导终审,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行政许可决定,即将原三级审批(受理审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压缩为二级审批(受理审核-分管领导)。一般审批事项在科室或单位内部流转会签的,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特别重要、复杂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既要提高行政效率,又要保证服务质量。我局实行网上审批和书面审批双轨制,网上审批流程不变。二是优化服务,提升“不见面”“零跑腿”审批数量,对收件相对简单的事项,尽可能纳入我区的“秒办”范围。在我局推行电子文书的寄送,让企业最多跑一次,电子文书通过各种方式发送至企业。(责任科室和单位:办公室(法制科)。时间节点:5月底。)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杨浦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工作方案》精神,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日常监管,配合做好跨部门联合监管,通过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检等方式方法,认真履责。根据法规调整和业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信息,维护检查人员名录库等。(责任科室和单位:法制科、规发科(绿管科)、市容科、环卫科、绿管中心、景观所、废管所。时间节点:全年。)
(七)拓展和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各相关科室、单位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从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的角度出发,全面梳理各类基本的或有特色的公共服务事项,对确认纳入“一网通办”平台的公共服务事项,要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推动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提供服务。(责任科室和单位:规发科(绿管科)、市容科、环卫科、垃圾分类科、宣传科、绿管中心、景观所、废管所。时间节点:9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相关科室、单位确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联络员一名,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要求。(责任科室和单位:规发科(绿管科)、市容科、环卫科、垃圾分类科、绿管中心、景观所、废管所。时间节点:5月底。)
(二)强化内控管理。全面梳理权限内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文书要件等,全过程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核、审批、公开各环节及行政许可书等文书使用,通过调阅、抽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批后监管和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对在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合法合规审核分析,提供法律咨询保障。(责任科室和单位:法制科。时间节点:全年。)
(三)加强工作宣传。注重宣传典型案例、典型经验,通过各种渠道面向社会积极宣传“一网通办”平台上绿化市容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公众对我局政务服务的知晓度。(责任科室和单位:宣传科、法制科。时间节点:全年。)
(四)做好投诉处理。通过我局绿化市容事务受理中心投诉热线、“一网通办”平台网站的投诉专栏等途径畅通申请人投诉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对审批事项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改进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科室和单位:法制科、事务受理中心。时间节点:全年。)
***:1、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方案
2、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