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斗门区井岸城区水浸整治Ⅱ期工程建设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井岸城区水浸整治工程的建设,按区人大和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在水浸整治Ⅰ期工程的基础上开展了水浸整治Ⅱ期工程的前期论证及设计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等原则,结合近两年发生特大暴雨致使井岸城区出现的水浸黑点情况,通过对井岸城区水浸情况分析及现场调查,初步选定工业大道北(北澳村委门口)、实验中学与港霞西路交叉口、渡江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滨江路(江湾一路至新民路)、新民路(中兴路至滨江路)、井湾路南段(江湾三路段)六个水浸黑点进行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雨水渠约3km,包括新建滨江路(江湾一路至新民路)、新民路(中兴路至滨江路)、江湾三路;龙井西路(实验中学段)交叉口,渡江路交叉口,工业大道(北澳村委门口及新鸿大酒店前段)雨水渠,泥湾市场路排水渠,以及西坑排洪渠整治、体育中心雨水泵站设备配套等。工程估算总投资1.6亿元。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珠海市斗门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近期将组织召开斗门区井岸水浸整治Ⅱ期工程建设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拟定2015年1月20日(周二)上午9:00 ;
二、听证会地点:区水务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井岸城区水浸整治Ⅱ期工程建设方案。
四、听证会参加人类别和名额(8名)
(一) 井岸镇政府代表,1名;
(二) 市民,4名;
(三) 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名;
(四) 专家代表,1名;
五、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1.参加人产生方式:按照《珠海市斗门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社会自愿报名遴选、委托所属村委会(居委会)推选、听证组织机构邀请等三种方式产生听证参加人。本次水浸整治建设方案涉及坭湾村委会、南潮村委会、北澳村委会、龙西村委会、南湾居委会、长亨居委会等。为此涉及上述范围的,①决策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②市民;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④熟悉决策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均可报名或推选(邀请)作为听证参加人。
2.参加人报名方式:听证参加人可采用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提出,并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业、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下午5:30。
3.参加人确认方法:
① 报名听证参加人数未超过规定名额时,均参加听证会,不足名额邀请相关人士参加。② 报名听证参加人数超过规定名额时,采取随机选择或公众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③ 2015年1月15日在斗门区政府门户网公示代表名单。
六、听证旁听人的产生方式
1、旁听人产生方式: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采取自愿报名、委托所属村(居)委会推选、区水务局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等方式产生,设置一般旁听席、部门旁听席和媒体旁听席,其中,一般旁听人需通过自愿报名或委托所属村(居)委会推选来确定,而部门和媒体旁听人由区水务局主动邀请参加,听证旁听人数量不限。
2、报名方式:听证旁听人可采用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提出,并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业、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下午5:30。
七、听证其他事项:1.听证参加人应熟悉了解城区水浸整治项目的有关事宜;2.听证参加人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3.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水浸整治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4.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浩滨 联系电话:5551286、5522102、5532169 传真:5532169
邮寄地址:斗门区井岸镇南江路127号四楼
邮政编码:519100
电子邮箱:dmdwzx@163.com
特此公告。
斗门区水务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