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办证公示
平乐县残联
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30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73-7887746;联系地址: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人民路33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东侧楼一楼A102残疾人联合会(邮编542499);举报邮箱:plcl@guilin.gov.com(平乐县县残联)、glscl_zlk@gxdpf.org.cn(桂林市残联组联科)。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实名举报,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申请办证人员评定情况表
平乐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