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抗旱管理办法立法调研组到兴仁调研
汇报指出,在抗旱期间,兴仁县共投入抗旱经费1800万元,出动抗旱人员6.69万人次,投入机动抗旱设备1140台,机动运水车4296辆次,累计送水21670吨,抗旱浇灌耕地达5万多亩,帮助受干旱严重影响的14.6万人、11.37万头大牲畜解决临时饮水问题。在吃粮方面,县委、县政府超前谋划、及早安排,由县粮食部门提前储存粮食6000吨,确保人民群众关键时刻不缺粮。全县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用粮基本得到保障,无因干旱缺粮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发生。
在抗旱减灾工程中,兴仁县本着“先生活、后生产;先人饮、后畜饮”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水源管理,抓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并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覆盖全面的原则,切实强化工作措施,新建了一大批饮水解困工程,使农村供水初步稳定。
在听取兴仁县相关汇报和补充意见后,调研组表示,制定《抗旱管理办法》是适应抗旱工作的新形势、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调研组将认真总结和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快立法调研和审查进度,为《抗旱管理办法》提供详实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