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永福县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5月07日发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时在本级和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集体部分的森林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结余情况应每月更新一次。
现将2023年2月永福县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情况公示如下:2023年永福县林木采伐限额318550立方米,2月已发证使用19855.81立方米,结余298694.19立方米。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2023年2月永福县林木采伐限额使用结余统计表
永福县林业局
2023年3月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0:52: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