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政策公开工作的意见
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文件
博财预〔20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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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政策公开工作的意见
区直预算单位、各镇(办)财政所、开发区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加大民生政策宣传力度,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民主理财、阳光理财,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政策公开工作的意见》(鲁财预〔2013〕61号)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生政策公开工作的意见》(淄财预〔2013〕15号)文件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民生政策公开工作。民生政策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民生政策公开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民主权益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加强民生政策的监督落实,有利于提升财政部门的行政效能。我区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生政策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细致做好民生政策公开工作。
二、积极主动公开各项民生政策。我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民生政策。凡是各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民生领域支出政策,除***事项外,都会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区财政局对现行各项民生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2013年淄博市博山区民生政策公开参考目录》。
三、创新民生政策公开方式方法。我区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不断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积极主动推进民生政策全面公开。规范民生政策公开内容,将各项民生政策实施的起始时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发放途径、办理程序、主管部门等内容进行明细公示。创新民生政策公开方式,结合本地实际,采用门户网站、报纸、宣传手册、公开信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各项民生政策,并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解答和反馈城乡居民普遍关注的各项民生热点问题,使基层群众更直接地了解财政民生政策,更便捷地获取政策动态信息。
四、提高民生工作服务水平。我区把民生政策公开与改进财政工作相结合,以民生政策公开促进财政行政效能提高。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完善各项财政便民服务措施,切实提高财政服务管理水平,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积极探索镇(办)开展财政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充分利用现有乡镇财政惠民服务大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基层财政便民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我区把民生政策公开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提高财政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公开实效。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