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南山段)涉及占用基本生态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南山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根据项目申报选址方案,主要为地下工程,拟两处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项目属允许进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的项目范畴。现根据上述规定,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批准前,应在深圳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同乐车辆段拟选址用地部分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详见***1),月亮湾公园站至四海站区间拟选址用地部分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详见***2)。
二、公示地点
(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3年4月22日起至2023年5月21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3年5月2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深圳市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南山段)项目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26978494。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1.同乐车辆段拟选址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2.月亮湾公园站至四海站区间拟选址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
***1同乐车辆段拟选址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jpg
***2月亮湾公园站至四海站区间拟选址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jpg